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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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9号)

                    

  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》已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 200411日起施行。

 

主任:张维庆 

 二○○三年十二月一日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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