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7〕12号)和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法〔2007〕20号),我委开展了人口计生委规章的清理工作。
经过清理,确定我委现行有效规章有八件。
现予以公布。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